信托分类监管新规浮现 影响未来行业格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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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 13:30 中新网 | ||||||||||
    最新一期的《财经时报》刊载报道称,中国内地金融监管机构将对信托公司采取分类管理措施,而目前,作为“分类管理”的重要准备之一,各地银监局对信托公司的交叉检查正在紧张进行,评级体系的主要标准也在制订的过程中。     据悉,“分类管理”是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一次公开讲话中首先提出的。今年4月,他出现在安徽合肥的全国信托公司监管工作会议上,并明确指出:监管
    据了解,银监会对信托投资公司分类的基本原则是:要求信托公司有良好的资本充足率;较高的资产质量;高层次管理效率和水平;稳定成熟的赢利模式和赢利水平;健全严谨的风险控制体系;真实、完备、全面的信息披露等。同时,公司治理结构也将成为评级的重要标准。     报道称,信托专家、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副所长邢成日前指出,“监管层推出分类管理体制,其初衷应是正面的、积极的。”一旦“分类监管”正式启动,不同类别的信托公司将面临不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这将直接影响到未来3至5年信托业的基本格局,因而绝不是“走过场”。     邢成还指出,“分类管理”的评价体系和实施操作体系是否科学有效,是新的监管体制能否促进信托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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