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证监会指控高盛案达成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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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 06:57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高盛上周四同意支付200万美元,与美国证监会(SEC)就其在IPO中违反规定的指控达成和解。 SEC曾指控高盛员工在1999年至2000年间,向机构客户发送的邮件中非法兜售新股。在高盛担任承销商的4起国际IPO交易中,高盛旗下机构的销售人员在发行“等待期”期间向众多机构客户发送关于发行详情的电子邮件。证券法禁止在此期间内提供任何书面报价,除非
另外,SEC称,在承销中国石油全球IPO过程中,高盛也违反了证券法,在提交登记之前,其高级代表向媒体介绍了中国石油。SEC称,根据美国证券法规,在提交登记前,发行人及其代表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引起投资者投资兴趣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