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管制将进一步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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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 09:03 北京青年报 | |||||||||
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魏本华近日表示,近期将要出台放宽资本流出方面的政策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魏本华近日表示,我国近期正在研究和将要出台的资本项目管理政策主要集中在资本流出方面;随着新措施的出台,我国资本项目将进一步开放,从而为跨境资本流动及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创造条件。
魏本华说,实现包括经常项目可兑换与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内的人民币完全可兑换是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我国在1996年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正积极有序推进。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43个资本交易项目,目前我国将近一半的资本项目交易已基本不受限制或有较少限制,有四成多交易项目受较多限制,严格管制的项目仅有一成多。 魏本华说,资本项目开放的顺序是:先放松流入、后放松流出;先放开长期资本流动,后放开短期资本流动;先放开对金融机构的管制,后放开对非金融机构和居民个人的管制;先放开有真实背景的交易,后放开无真实背景的交易。 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跨境资本双向流动的格局,利用外资渠道日益多元化。到今年4月底,我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约48万个,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约5200亿美元;累计境外发行股票筹资280亿美元,发行B股筹资50亿美元;境外投资非金融类经营机构近7700家,协议投资总额120亿美元。去年,我国资本项目交易发生额达到3865亿美元,比20年前增长约43倍。 作者:张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