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税改试点未获推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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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 09:52 南方都市报 | |||||||||||
东北税改试点未获推行
6月中旬,又有媒体报道称,来自全国人大、财政部、国税总局的消息证实,推迟了半年的东北地区增值税转型试点,将于7月1日开始实行。 中国税制改革方案制订工作的参与者之一、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说,税改方案迟迟没有出台,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中国经济呈现过热的征兆,减免税与抑制局部过热的关系需要协调;其二,减税涉及地方利益,如果增值税改革,全国财政收入要减少800亿至1000亿元,东北地区则减少120亿元左右,地方还要承担25%的税改成本,“东北地区地方财政本来就不好,中央再减税的话,需要考虑怎样协调”。 新京报记者 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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