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体制改革要求 中国设6大区域电力监管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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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 09: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日电(记者贾全欣) 为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中国电监会决定在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等六个区域设立电力监管局(简称电监局),并向有关城市派驻监管专员办公室。 据知,区域电监局的主要职责是: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辖区内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
区域电监局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由国家电监会垂直领导。 相关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