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要破除“机构迷信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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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19:16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胡朝辉 一时被奉若神明,一时又被视为魔鬼,基金经理们在短短的三四个月里就经受了如此的心理落差。 在2003年的蓝筹股行情中,50只开放式基金中有43只赚钱,基金净值增长率接近20
但是好景不长,仅仅是三个月的下跌就使一切都成为了泡影,而基金此时已被视为了导致股市下跌不止的罪魁祸首。投资者认为,正是由于基金在市场下跌后的持续减仓行为导致了股市的连续下跌。 面对各种指责和猜测,基金经理们自然感到十分委屈。的确,基金还是原来的基金,股票也仍然是那些股票,只是投资者的态度已经由趋之若鹜转为了退避三舍。 然而,从历史上看,遭受如此心理落差的并非只有基金经理。 中国股市历来不乏迷信色彩,而针对机构投资者的迷信则是其中之一。从最早的迷信大户、到迷信庄家、迷信券商。而正是当初对基金的迷信转变成了现在对基金的指责和怀疑。 事实上,不论是券商还是基金,所面临的都是同一个市场,所不同的是,基金的头上有一顶“价值投资”的桂冠,使他们看起来俨然是正义的卫道士。投资者显然忘了券商也曾经投资于蓝筹股,而低迷的市场也并未因此就使券商幸免。中国股市的症结在于股权分离,在于缺乏避险工具,而这又岂是一个“价值投资”所能解决的。 更可悲的是,迷信机构的还不仅仅是普通投资者。长期以来,管理层一直把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视作化解股市风险的灵丹妙药,其理论依据是,国外的机构投资者占了80%,散户只占20%,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以散户投资者为主。 管理层一直把机构投资者视为市场稳定器,甚至将稳定市场、化解风险的职责也赋予了机构投资者。在这种理论下,散户不但不被视为风险的最终承受者,反而被视为了风险的策源地。殊不知,作为投资者,无论是散户,还是机构,在合法的前提下盈利才是其惟一的职责和目的。如果把稳定市场的职责寄托给机构投资者,则是“机构迷信症”的另一种表现。中国股市要解决发展首先要破除“机构迷信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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