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难挡“三只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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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12:30 新闻晚报 | |||||||||
“这个月,我们这里共抓到50个偷窃的。”这是记者日前从世纪联华某门店防损部负责人那里得到的消息。就在前天,他们超市还抓到一个贪小便宜的顾客:“一个 40多岁的中年妇女,在冷冻区买了一块肉,可是称完分量后,她又拿了两个散装的冷冻鸡翅放进那个装肉的袋子里。”当这位顾客若无其事地付完钱、正准备离开时,超市的保安拦住了她———原来,她的那些“小动作”早就被超市里的便衣尽收眼底。
偷盗:花样不断翻新 “其实,50个并不算多。平时,一个月可以抓到100多个呢。”这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他们的伎俩可多了,而且不断翻新。” 移花接木———“牙膏、酒等盒装商品最容易被调包,超市客流量大,收银员不可能一一核对。”与此“异曲同工”的是换条形码,还有一些人则和上文提到的那位顾客一样,在买水果等需要称量的东西时,往已经贴上价格标签的塑料袋里再多放点进去。 化整为零———像圆珠笔之类的商品,在大卖场里经常是成包卖的,有的人会把这些商品拆开后,放进或直接别在自己口袋里带出去。 顺手牵羊———大卖场的收银台前都有一排小柜台,有的顾客在结账时就动起了上面小商品的脑筋,口香糖、电池也就成了集中目标。冬天,牵的“羊”就更大了,“春节时,我们抓到一个人,进超市前先把自己穿来的外套寄放起来,到里面看中一件滑雪衫,就穿在自己身上,明目张胆地出来了。” 瞒天过海———这类小偷可以说是“专业”级的,有的假扮“孕妇”或怀抱小孩作掩护,还有的则穿着肥大的裤子,或在裙子里绑上很粗很紧的橡皮筋。“我们曾抓住一个男顾客,他的肥裤子里竟然装了4听奶粉。” 声东击西———“现在团伙作案越来越多,”这位负责人说,“一般是三四个人一起行动,偷的人并不把东西拿走,而是放到另一个地方让接应者拿出去,很难全部抓到。” 超市:“引客”高于“防客” 据不完全统计,平均一家超市的日损耗在800元-900元,而偷盗在其中占了很大比例。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真正适用于超市防盗的法律法规。现在,超市抓到偷窃后,一般有三种“默认”的处理方式:通知单位或学校、埋单赔偿和送警署。“大多数偷东西的人都是一时冲动,我们把他们请进办公室后,他们都会辩称自己忘了付款,埋单走人。”也有人拒不承认或者根本没钱,超市就把他们送到警署。 尽管如此,多数超市并不打算“草木皆兵”:“偷窃带来的损失都是算在我们的损耗成本中的。”家乐福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说道,“多装一些监控设备、防盗条形码、防盗钩,设便衣打扒队,成本可能更高。”记者也曾在欧尚超市发现,有一段时间,这里的收银员都会打开顾客买的牙膏检查是否被调包,可不久后就取消了,可能是因为这样做会影响收银速度。 看来,已有越来越多的超市大卖场感到,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吸引顾客,也许是比加强防盗措施更好的增加效益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