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债券比例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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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9:18 金羊网-新快报 | |||||||||
企业债上限3%,次级债上限2 %新快报讯(记者 杜宝仪 实习生 刘淑娟)日前,中国保监会对国内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银行次级定期债务和企业债券比例进行了调整,如放宽了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的限度,在一次企业债券发行中的投资占全部资产的比例上限由原先的2%上调至3%。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保险公司投资次级债券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15%,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比例累计不得超过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3%,投资一期次级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次级债券发行量的20%。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次级债券和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投资境内次级债券按本通知执行。 该负责人指出,保险公司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定期债务累计占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比例由1%调整为2%。 保险公司对同一期单品种企业债券持有量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企业债券发行额占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比例由2%调整为3%。(晓健/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