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润股份(600157)提示性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7: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针对泰安市财政局2004年3月16日对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本公司银行借款、应付票据核算不实的违规行为”(该内容于200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作了披露)。我公司于2004年4月29日向泰安市人民政府复议应诉办公室提出了行政复议的申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