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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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7: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一、公司诉乐山市商业银行返还存款纠纷案 1、2004年4月28日,乐山市商业银行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商业银行特种转账传票的形式,单方面从公司在其帐户上扣划2500万元用以归还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所借乐山市商业银行的贷款(详见公司于2004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公司于2004年6月23日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乐山市
2、备查文件: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乐民初字第3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公司撤诉事项 1、公司与四川峨眉山汇丰有限公司、四川峨眉山通海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拖欠电费案(详见公司于2004年4月27日披露的半年度报告中的诉讼事项)。峨眉山市磷肥厂收购了四川峨眉山通海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和汇丰有限公司,该厂向公司书面承诺两公司的欠款417万元由其偿还,承诺书的内容为:2004年6月初付100万元;6月底前再付100万元;7月付50万元;8月付100万元;余款于9月底之前付清;并请求公司撤诉。公司已收到该厂付款200万元。经公司研究,近日已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该院以[2004]乐民初字第18号、19号民事裁定书准予公司撤诉。 2、备查文件:承诺书、[2004]乐民初字第18、19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2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