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敲警钟 亏损公司要小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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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7: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就在市场人士对大盘后市走势做种种预测之际,可能对证券市场形成重要影响的新《企业破产法》草案首次提交审议,然而市场人士对这部重要的法律关注的却不多。笔者认为这部法律的最终通过乃至实施将加速证券市场的股价结构调整,它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将逐步显现出来。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组组长朱少平最近就该部法律
1、推动上市公司之间的优胜劣汰。这有利于中国证券市场股价定价机制的最终形成,价值投资理念的进一步确立。 2、绩差股的股价下跌空间被有效打开。以前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股价跌到3元便似乎有无形之手在支撑,而随着退市机制的逐步形成和破产程序的启动,股价下限会逐渐消失,类似海外市场仙股的出现也并非是遥不可及的事。目前1元股的出现已经显现出这种趋势,要知道即使在去年的1307点和1996年初的500余点,二级市场股价还都没有这样低过。 3、股价下限的打开必然也意味着股价上限的打开。在本轮普跌后,目前上市公司股价超过10元的数量已不足200家,其中还包括新近上市的次新股,也就是说近7成股票价格集中在3-10元的狭小范围内。这种扁平式的股价结构是不合理的,不可能长期维持。随着市场的逐渐企稳,股价结构的内在调整便会展开。笔者相信,成熟市场的二元结构体系最终会在我国市场上得到体现,而这最终会加强市场中的个股机会和个股风险,在今后的操作中投资者一定要注意市场的这种变化。 本版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利害关系。 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上海证券报 港澳资讯 陈晓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