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力奇擅贴“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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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3:33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讯日前,江苏隆力奇集团旗下公司将自己的产品贴上“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标志而引来官司。中国驰名商标持有人能否将驰名商标在非驰名商品上使用,滥用“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标志能否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成为焦点。 去年2月27日,一位消费者购买了由隆力奇集团下属苏州东方蛇园有限公司生产的洗发水,因其上面标注有“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江苏隆力奇集团荣誉出品”的字样,他认为这是驰
据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从没有“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这一认定,而根据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对某一商品“实施个案认定、一案一认、进行特殊保护”的方法,不得跨类使用。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魏振豪) 《市场报》 (2004年07月02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