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化(000618)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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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3:19 证券时报 | |||||||||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懂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5月18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实施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8,257,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 本次公司分红派息不进行公积金转赠股本。 二、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现金红利派发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7月8日 2.除息日为:2004年7月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7月9日 三、本次派息的对象: 截止2004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家股、法人股东及高管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公众未托管的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电话:0432-3502331 传真:0432-3502329 联系人:徐建国 王秋红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