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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总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16:41 民航总局网站

  航空安全办公室行政职能

  1、负责拟定民用航空安全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2、综合管理全行业和飞行安全和航空地面安全,组织协调行业的“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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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检查民航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保证航空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及命令、指示情况。

  4、全面掌握全行业的航空安全情况,定期分析安全形势,提出安全建议,起草安全指令和安全通报。

  5、按规定组织航空事故调查,提出预防事故的建议和措施。

  6、负责航空安全监察人员、事故调查员的聘任、考核和培训。

  7、办理安全奖励和安全责任奖罚兑现事宜。

  8、负责民用航空安全管理和信息方面的对外交流上工作。

  9、承办民航总局航空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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