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投资比例有规可循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06: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就在中国银行次级债券筹备发行的同时,银行次级债券的投资资金也正在大步扩容。日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比例作出规定。按照这一投资比例,目前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的总额将达到1553亿元以上。 这是《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出台后,保监会首次对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的比例作出规定,并且这项措施已于6月25日起执行。
根据保监会有关通知,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将不得超过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15%;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债券比例累计不得超过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3%;投资一期银行次级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期次级债券发行量的20%。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银行次级债券和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投资境内银行次级债券按比照执行该规定。 到5月底,保险公司总资产额为10359万亿元,这意味着,保险业投资次级债券的资金最高将达到1553亿元,在扩充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的同时,也扩大银行次级债券的资金供给。 在此之前,保监会曾在今年3月对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的次级定期债务进行过规定。按照当时的规定,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的余额按成本价计不得超过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8%,以5月底的资产总额计,保险公司投资资金上限为831亿元。 因此,目前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的次级债券和次级定期债务的资金合计将超过2300亿元。 在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次级债券比例的同时,保监会还对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和企业债券的比例进行调整。目前,保险公司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定期债务累计占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比例已由1%调整为2%,其他仍按《关于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保险公司对同一期单品种企业债券持有量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企业债券发行额占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比例已由2%调整为3%,其他仍按《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上海证券报记者秦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