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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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03:27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30日在北京龙城皇冠假日酒店召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6,710,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2、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6,710,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3、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326,710,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4、通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通过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国际审计准则出具的公司2003年度补充财务审计报告。 同意326,710,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5、通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实现税后利润20,095,268.16元,提取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2,009,526.82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009,526.82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1,004,763.41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2,922,270.03元。根据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00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1.200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在年终进行;2.公司实现净利润的50%用于股利分配;3.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该政策进行调整。 同意326,710,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6、通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326,710,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7、通过《关于续聘2003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境外审计机构,费用80万元。 同意326,710,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8、通过《关于续聘2004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费用45万元。 同意326,710,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9、通过《关于续聘2004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境外审计机构,费用80万元。 同意326,710,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0、通过《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详见2004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同意326,710,15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11、通过《关于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326,645,550股,反对0股,弃权64,6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 12、通过《关于延长发行债券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发行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一年,至2005年6月30日。 同意326,645,550股,反对0股,弃权64,60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钧诚律师事务所孙亚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该所孙亚玲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