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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规范与鼓励创新并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03:27 证券时报

  本报记者 李巧宁

  昨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双双亮相,作为《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配套规章,它们将与此前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一起于今天正式施行。它们会带给我国基金业哪些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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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提高基金行业公信力

  自2001年9月推出首只开放式基金以来,我国开放式基金步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为了谋求良好的销售业绩,一些不规范的基金销售行为也随之出现,如费用打折、宣传推介材料不实、存有夸大成份等等,销售环节一时间也就成了监管部门监管的重点。

  针对这些情况,《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整合了原有法规,对基金销售活动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规定,新规定无疑将有助于提升整个基金行业的公信力。它的出台实施对推动多层次基金销售体系的建立、规范基金销售行为、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业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销售办法》一方面对以往规定和《基金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代销机构准入标准、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规范、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新内容。

  构筑多层次基金销售体系

  可以看出,《销售办法》有着诸多突破,其中之一就是,它明确了各类基金代销机构的准入标准,一举打破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统揽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的原有格局,有利于多层次的基金销售体系的建立。

  依照《销售办法》,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专业基金销售公司可以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从而在法规层面为拓宽基金销售渠道创造了条件。此外,《销售办法》还在整合原有法规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各类机构申请代销资格的许可条件和许可程序,并针对不同机构的特点规定了不同的准入条件,为多层次基金销售体系的建立奠定法律基础。

  投资人利益保护至上

  基金销售面对千家万户,投资人利益的保护显得至关重要。而《销售办法》的许多新规定都将更有助于投资人利益的保护。

  第一,明确了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事前报备程序,根据以往的规定,基金的宣传资料应当事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销售办法》明确要求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并报证监会备案。《销售办法》针对投资人和媒体比较关注的内容,详细规定了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定义、禁止性内容、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的引用原则以及风险揭示等内容,使得基金公司在设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时有法可依。

  第二,在基金费率方面,《销售办法》不但重申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费的费率上限和披露标准,而且增加了行业协会可以规定认购、申购、赎回费的最低标准的内容,以促进自律组织在规范基金销售活动、防止恶性竞争等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

  第三,规范销售业务,除列明了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的禁止性行为,还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代销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要遵守的规则进行了明确界定,从而达到防止非法挪用投资人资金、误导投资人和进行恶性竞争的目的等等。

  从严规范鼓励创新

  与《销售办法》同时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在认真总结我国基金发展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基金市场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基金运作进行了从严规范。

  明确规定,基金募集期间的费用不得在基金资产中列支;明确要求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年分红的最多次数和最低比例;要求基金明确产品设计中基金分类;要求基金名称应当表明类别和投资特征。

  尤值一提的是,《运作办法》体现了鼓励基金产品创新的立法理念。《运作办法》对一些限制基金产品创新的规定不再做统一要求。如不再统一规定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比例,而由基金合同自行约定;考虑到ETF等基金品种在申购、赎回环节的特殊情况,《运作办法》预留了豁免的空间。

  此外,同过去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比,《运作办法》的一些变化也值得关注。

  一是,同以往规定相比,新办法增加了申请募集的基金不得同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拟任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不存在较大经营风险等作为基金募集核准条件;增加了基金募集结束后的备案程序。

  二是,针对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流程中基本业务活动做了相关规定。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如针对美国基金业近期出现的“盘后交易”丑闻,增加了禁止盘后交易的规定,以确保各类投资人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能得到公平对待。

  三是,增加了基金分类及相关投资比例要求。在收益分配部分,新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应当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年的最多分配次数和最低分配比例。

  四是,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事项和召集程序进行了细化。

  可以说,在对基金业销售、投资运作进行严格规范的同时,两办法也为基金业今后的发展预留了足够空间。人们期待着,随着《基金法》和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部门规章的实施,在法律有力保障下的我国基金业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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