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章:胜诉信心很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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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07:0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新华社记者 毛晓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月24日以其高管层与媒体见面会的形式,披露了该公司刚刚在香港结束的首次股东大会的情况,并解答了社会关注的一些敏感问题。 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介绍,上市以后,公司的保费收入持续增长,经济效
“对中国人寿这次递交的成绩单,股东大会以99%以上的赞同率表明广大股东总体是满意的。”他说。 上市以来,中国人寿从维护股东利益出发,致力调整总体业务结构,加大高盈利性的传统风险型保单销售力度及定期缴费业务的发展,目前已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5月底,风险型业务增长快于投资型业务,期交业务增长率大大高于趸交业务,同时短期健康险、意外险赔付率大大下降。 而结构调整并没有影响公司业务的增长,今年以来,中国人寿的保费收入呈现出逐月提高势头,前5个月的增长速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在内地的市场份额不降反升,寿险“龙头”地位继续巩固。 中国人寿副总经理林岱仁另外透露,这次股东大会上通过了授权董事会配发不超过20%新股的决议案,意在将来引进强大的战略投资者。但对有关中国人寿近期发行A股的传闻,他明确表示尚无此计划,“公司资本金很充足,如有需要则首要考虑的是融资成本,若保险企业发行次级债、投资海外等获允许,公司就不会选择A股上市。” 中国人寿高管层谈及美国诉讼案的进展时说,截至目前,美国司法机构共接获9个有关的集体诉讼申请,但对方正协商委任一个首席原告人,拟合并提出一次性起诉;而集团已聘请美国知名律师行应诉。王宪章表示,原告人理据不足,中国人寿胜诉的信心很大。 中国人寿诉讼风波(新闻回放) 美国时间3月16日,上市仅三个月的中国人寿遭遇股民“集体诉讼”,被告上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发起攻击的是在美国赫赫有名的“集体诉讼先生”———MilbergWeiss。 美国律师行Milberg网站上发布诉状,Milberg律师行以“未适当披露审计信息、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法”为由,对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集体诉讼。 原告认为,中国人寿在募股期间,并没有披露下列不利事实:母公司涉嫌6.52亿美元的巨额财务欺诈;在IPO时,国家审计署已经完成了审计,并且马上就要公布对其母公司不利的审计发现;母公司存在非法代理、超额退保、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应当在中国人寿的股价中有所体现。 然而,尚未从一起诉讼案中“脱身”的中国人寿,3月25日又遭到美国另一家律师行CauleyGeller的状告,理由和上次相同。 CauleyGeller在新闻稿中指出,他替在去年12月22日至今年2月3日期间购买中国人寿股票的股东提出诉讼,原因是中国人寿及其前身公司没有披露有关股价敏感资料。 针对由审计署对原中国人寿作出审计报告而引发的诉讼风波,审计署新闻发言人3月25日首次表态,声称审计署的审计标准与境外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标准差别较大。 对于美国小股东的诉讼,中国人寿也进行了强烈的抗辩。该公司发言人表示,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已经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2003年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的。并表示这些诉讼缺乏依据,公司正与美国律师研究,积极准备回应。 但是,在不少专家学者看来,花钱消灾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就提出“中国人寿争取庭外和解是最好的解决途径”。 历史记录也指向事态的确可能朝这一方向发展。从1995年起,由MilbergWeiss操作的美国一半的证券集体诉讼案来看,大约有80%能够达成现金和解;还有18%因为起诉理由不成立而被法院驳回;另外,2%则非要争个鱼死网破,陷入长达几年的诉讼中。 如果寻求庭外和解,中国人寿将必须支付数额不菲的赔款。陈志武教授介绍称,索赔金额的计算公式一般是:将第一天的收盘价与隐瞒未公布的消息发布后那天的股价的差额,乘以在美国发行的股数,这一数额的20%-30%即为索赔总金额。以此计算,这一赔款额可能高达4000万-6000万美元。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6月30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