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东国投总经理黄炎田被判刑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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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06:1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据新华社报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黄炎田进行一审宣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宣判后,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 1993年5月起,以被告人黄炎田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的广东国投,因没有资金承兑到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炎田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是广东国投该行为的最后决策者,应作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同时查明,被告人黄炎田在履行职务期间,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