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实施后 首家公司获准开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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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04:06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张隐隐北京报道】日前,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举办了开业典礼,成为基金法正式实施后获准开业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和在北京市注册的第二家基金管理公司。 自2004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正式实施,中国基金业发展走向更加健康的法治之路,作为基金法正式实施后获准开业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该公司董事长李维雄表
同时,该公司总经理王国斌介绍说,公司确立了“品牌树业”的发展战略,该战略以“诚信是基、回报为金”为宗旨,“诚信是基”也就是在经营过程中重视规范运作,本着取信于投资者、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将风险的有效控制放在首位,设立完善的内控机制,规范运作,有效规避风险。 自4月份以来证券市场持续较大幅度的调整,基金业绩和销售受到一定影 响。但与会人士均认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为证券市场长期走势奠定了良好的宏观经济基础;并且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短期的市场波动难掩长期向好趋势,中国证券市场仍充满希望。 王国斌还透露,该公司首只基金产品的设立申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30C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