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产保护不应只停留在口头 “涂景新案”引发各界讨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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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04:04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傅春荣 6月28日本报一版头条《江西‘红帽子’民企海南罹祸》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然国家明确将保护私有财产写入了宪法,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相关法律的不公平、不系统、不配套而造成的滞后问题,同时也引发了众多讨论。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依然按照所有制来立法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而面对不公平、不系统、不配套的法律,我们需要依照《宪法修正案》重新审查过去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种种与“保护私产”相违背的法律法规都要进行修改,在此过程中,应该警惕立法腐败问题,小心有些权力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无限制扩大自己的权利,侵占民企的合法权益。 保育钧同时认为,司法的不公平、不公正也是目前存在的弊端之一。正是因为立法不公平,司法就更难得公平,同样的法律,对于民企和国企就有不同的认定。如果国企欠了银行的钱不还,那就是“情有可原”,而换成民企,就变成了诈骗;如果是国企的员工偷窃企业资产,那就是盗窃国家财产,而对于民企呢,至多是民事纠纷。 另外,行政执法侵犯民企权益的现象比比皆是。据保育钧介绍,最常见的是政策多变、前后任互不认账,民企在这方面吃的苦头最多,而且还不敢告,只能忍气吞声,有个别“斗胆”敢于行政起诉的,最终能打赢官司的少之又少。 保育钧认为,涂景新案带给我们的有三方面的提示:首先,民营企业要懂法。很多民企因为不懂法留下了许多后 遗症,如果这种情况在过去,由于我们国家法律的不健全还情有可原,但是现在就应该赶快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否则的话,涂景新就是一个让人痛心的例子。其次,民企也要相信法律。很多民营企业家不相信法律,这助长了行政执法当中的违法现象,助长了法律、司法的不公平。很多人出了事宁肯找政府、找媒体甚至找黑社会,也不愿意去找律师、找公检法,但是像涂景新的案子,最终还不是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吗?第三,民企要守法。民企不守法的现象也有很多,这方面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市场改革进行了20年,法制正逐步的完善,那种试图打擦边球的念头应该消除,民营企业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单纳税、善待员工,民企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守法。 最后,保育钧肯定的表示,涂景新案就是一桩错案、冤案,是对民营企业的歧视,也是对私有财产保护政策的违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王欣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涂景新案首先要界定清楚产权,其次要看在企业运营中涉及不涉及别的犯罪活动,如果界定为私营企业,也没有别的犯罪活动,那么这个案件肯定会翻过来。至于涂景新曾经转为国企干部一事,具体要看是在一开始就是干部身份还是挂靠后为了户口等问题才有了干部指标,而且这也不能作为判断企业产权的具体标准。 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司监督管理处处长兰士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红帽子”企业的产权界定,这些年来都很复杂,但是主要还是要看“钱是谁出的”,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类似涂景新案的纠纷在10多年前出现比较多,现在已经很少了。涂景新案给民营企业的提示,就是要尽快明晰产权,这样企业的发展才会有依据。(30B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