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金融监管机构明确划分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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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8:59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杨明炜6月28日北京报道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此间公布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机构在金融监管方面的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的授权,银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并履行相应职责;保监会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
备忘录还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进行了明确。备忘录提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公司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内相关机构、业务的监管,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被监管对象在境外的,由其监管机构负责对外联系,并与当地监管机构建立工作关系。对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在监管政策、标准和方式等方面认真研究、协调配合、加强管理。 根据备忘录,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已建立“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会议成员由三方机构的主席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协调有关金融监管的重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