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6: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于2004年6月28日在天津港业务楼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于汝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03年度股东年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总裁、副总裁的议案》; 聘任孙志伟先生为公司总裁,李全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3、审议通过《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姚志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全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财务负责人姚志刚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天津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财务负责人姚志刚先生简历 姚志刚,男,43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天津港务局财务处科长、朝联船务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于汝民董事长、孙志伟总裁、李全勇副总裁简历详见2003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