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宗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6项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重点调查存在国内外关联交易的大型跨国企业。
通知要求的6项措施是:提高避税嫌疑户选案质量;深入开展转让定价调查;合理确定
转让定价调整;强化跟踪管理,巩固反避税成果;积极开展预约定价谈签工作;推动反避税工作集中统一管理。
为增强选案的针对性,通知要求重点审查长期亏损、微利却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企业和跳跃性赢利企业。而对已经结案企业,则实施三年跟踪管理,以巩固反避税成果。
据悉,目前我国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48万家,超过一半的企业发生亏损。去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亏损面达到51%到55%。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助理巡视员苏晓鲁曾表示,外资企业大面积亏损,普遍存在关联交易的影响,而关联交易的定价存在着诸多问题。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每年因跨国企业避税而损失的税收收入约为300亿元。
安永的税务合伙人付子刚表示,由于国内税务申报不是全球申报或者集团申报,因此利润转移很难避免。而跨国企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企业,存在关联交易也在所难免。关键是要做好监控,防止跨国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不合理的利润转移。
《市场报》 (2004年06月29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