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000989)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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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3:0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南九芝堂斯奇生物
本公司与中元发展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于2004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海南九芝堂中元药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参加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温瑞林、黄世忠、戴庆骏发表了“关于收购海南九芝堂中元药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附后)。此次项目收购无需有关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中元发展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海口市机场东路8-1号海旅大厦10层;法定代表人:谭源辉;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税务登记号码:460100284037365,主营业务范围: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水产品的销售等。 本公司与中元发展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也不会与中元发展产生关联关系或潜在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拟收购中元发展持有的中元药业44%的股权,斯奇制药拟收购中元发展持有的中元药业5%的股权。该项股权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无涉及该项股权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2、截止2003年12月31日中元药业经审计的资产总计4322.98万元、负债合计2050.27万元、净资产2272.7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15.4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714.64万元、净利润492.58万元。 2004年1-5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55.07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058.30万元、净利润170.72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股权转让 甲方(中元发展)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本公司)和丙方(斯奇制药)转让其持有的中元药业49%的股权,乙方和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受让比例分别为乙方受让44%、丙方受让5%。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 2.1鉴于在本次股权转让前,中元药业系乙方控股子公司,其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过审计。经本公司与中元发展协商,决定不再对拟收购股权进行评估,股权转让价格根据2003年12月31日中元药业经审计的股东权益价值2272.71万元,考虑中元药业2004年1-5月的盈利170万元(未经审计)和资产增值情况及中元药业的无形资产价值等因素,由各方协商确定。经协商,各方共同商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50万元。 2.2 股权转让价款按下述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字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 (2)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 第三条 有关手续的办理 3.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立即召开中元药业董事会和股东会,就股权转让有关事宜形成有效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 3.2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和丙方有权凭本合同,要求中元药业立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股东变更登记。 3.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将拟转让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或在该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义务。 第四条 权利义务转移及承担 4.1各方确定2004年5月31日为股权转让基准日。 4.2基准日之前,中元药业股东权利和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基准日之后,中元药业股东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和丙方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4.3基准日之前发生但未计入中元药业2004年5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遗漏债权债务(含或有负债),由甲方和乙方按持股比例分担; 4.4甲方对乙方的欠款及利息,应在本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清偿完毕,债务的清偿采取经甲方确认后,乙方直接从股权转让款中抵扣的方式进行。 4.5在2000年乙方收购中元药业51%股权以前的责任和义务,仍按当时甲乙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4.6甲方承诺,在股权转让期间及转让后的适当时间内,仍将继续协助中元药业处理部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中元药业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等。” 2、定价依据:根据2003年12月31日中元药业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股东权益价值,考虑中元药业2004年1-5月的盈利和资产增值情况及中元药业的无形资产价值等因素,由各方协商确定。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元药业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6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816万元,占51%;中元发展出资784万元,占49%。由于合资双方持股比例接近,合资双方在经营理念和经营运作模式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理解差异,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元药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通过本次股权收购,不仅可以理顺中元药业的股权关系,对加速公司发展、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也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中元药业将成为本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本公司在享受该公司经营成果的同时,也将承担更多的投资风险,对此,本公司将在该公司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精力,通过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努力开拓市场潜力等各项措施,充分发挥股权集中的优势,精心打造以中元药业为核心的南部九芝堂,实现药业为主、纵深发展的规模扩张战略,从而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原件;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原件; 3、股权收购协议书。 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