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60026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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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 03:03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508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厅召开,到会股东5人,代表股份46644498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9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吴绍明先生主持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46644498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有关手续。本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