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建汛期气象预警(参考消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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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 10:1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记者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更好地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有效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2004年开始,每年汛期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和江苏省气象局共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和江苏省气象局日前签订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和江苏省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协议》,规定从2004年开始,每年汛期由江苏省国土资
协议规定,承担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具体业务工作的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与江苏省气象台通力合作,进行了精心的技术准备,将全省低山丘陵区划分为宁镇扬、环太湖、江阴-南通、盱眙、连云港、赣榆-东海、徐州7个汛期地质灾害预警区,对各预警区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易发区已发生的滑坡、崩塌与降雨量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确定预警区临界降雨量判据。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1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小;2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3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4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5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当预警等级达3级以上时,发布预警信息。 入梅后江苏省了启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并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播报工作,提高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可有效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江苏省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80%的国土面积处于洪水威胁之下。同时,又处于南北气候过渡带,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洪涝旱灾发生频繁,容易导致地质灾害。 (魏梦杰整理)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6月28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