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件洋商标中国“驰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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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 11:45 扬子晚报 | |||||||||
北京讯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日前公布了新认定的26件中国“驰名商标”,至此我国已认定驰名商标362件。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新推出的26件驰名商标中有11件“洋商标”入选,其中美国商标6件,法国、德国、英国、瑞士、意大利各1件,像麦当劳和迪斯尼等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据有关人士介绍,尽管此前我国也对一些外国商标进行了驰名商标评定,但像这次大比例的
与“中国名牌”等其他评选不同的是,“驰名商标”的涉及地域为“在中国”,即不论其为国内商品或国际商品,只要其经营所在地为中国都可以参与评选。一般来说,各国政府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应有别于普通注册商标,予以较大范围的保护。 我国作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对公约的其他成员国虽未在我国申请注册,但经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都可予以保护,即对抄袭抢注的申请均予以驳回,对擅自使用驰名商标的也予以禁止。此外,对于一些具有独创性的驰名商标可给予跨商品类别的“扩大保护”也是驰名商标的一大特色。比如,尽管“同仁堂”商标未在保健食品和饮料商品上进行注册,但如果有的企业想把药品上的驰名商标“同仁堂”用在自己生产的“保健食品”和“饮料”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其申请也会被驳回。张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