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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自6月21日起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限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 07: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为满足不同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贷款需求,自6月21日起,重庆市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限额,并延长还款期限。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调整方案,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单笔贷款不超过房价总额70%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限度由7万元调整为1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至30年。同时,重庆市公积金管委会还增设了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业务。凡在重庆市购买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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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的缴存公积金职工,均可按照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以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或成交额的50%为上限,单笔最高贷款限额为1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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