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000419)今日发布公告,就向德恒证券转让所持恒信证券股权一事的最新进展作了说明。
2002年7月公司与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协议,向德恒证券转让所持有的恒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1605.8万股(占恒信证券总股份的20.01%)股权,转让金额总计为128824380元。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恒信证券股权。2002年8月,公司控股股东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代为收取了德恒证券向公司支付的全额股权转让款。德恒证券已成为上述股权的实际持有者,并向恒信证券派驻管理人员进行经营管理,实际享有该项股权的一切股东权利,相应承担所有义务及连带责任。通程控股未再参与恒信证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公告称,至2003年,通程控股向德恒证券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一直未能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德恒证券根据双方签订协议中“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过程中,如乙方的资质未获有关部门的批准,乙方可安排其他第三方代表乙方受让甲方转让的股权,甲方对此表示充分的理解,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以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方代表受让方受让该项股权。在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获得认可后,公司与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29日补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至2004年6月25日,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向通程控股转回股权转让款128824380元,公司承诺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完成此次转让。上海证券报记者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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