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行升格?酝酿“特区分行”的六年之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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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13:1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彭鹏 广州、深圳报道 深圳银监局的设立让深圳人行看到了转机,“这是深圳金融机构规格回升的重要迹象。”专题报告建议将深圳人行升格为“深圳特区分行”。 春节过后不久,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连同郑州、石家庄、杭州、福州等四家中
风生水上,波澜不惊。在此后长达半年时间里,媒体没有获知和报道任何消息。 与其他四家被升格的省会中心支行不同的是,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简称深圳人行)是计划单列市中心支行,它的争取和等待颇有一番意味。 六年之痒 时间回溯到1998年。当时,国家基于实际情况考虑,实施九大区行制度,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简称广州人行)作为九大区行之一,管辖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的金融机构,而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则被降格为中心支行(级别副局级),并接受广州人行的管理。 在深圳人行的监管对象中,首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驻深圳分行,深圳人行为此成立了四个监管处。而这四家分行在1988年深圳市被批准为计划单列市之后,分别脱离了各自归属的广东省分行,改为由各自总行直辖的一级分行并延续至今。 “四大行级别与降格后的深圳人行相同,我们在管理上多有不便。”曾经在深圳人行某银行监管处长期工作的一位人士感叹说,“深圳各家商业银行不服管的现象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此言不虚。深圳某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士称,在召开年初和年中行务工作会议时,各行会邀请深圳人行监管处的人员列席会议,“有时,只是应付而已,一些核心财务数据根本就不会给。” “更关键的是体制问题,使得监管与货币信贷管理不顺畅。”前述深圳人行人士称,在大区行管理体制下,人民银行总行、广州人行和深圳人行都声称有权对深圳金融业进行管理,但谁都不能真正担负起管理责任。 深圳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人士抱怨说,人民银行监管不能到位,检查工作有时是走形式,提出实质性指导意见的检查更少。“不仅如此,有时,广州、深圳两级人行在转发人总行和其他部委的一些政策性或操作性文件时,干脆就是直接转发,而我们希望的是,能结合本地区经济实际给出一些具体而必要的指导意见。” 除了监管不能有效形成合力之外,审批权限的降低更使深圳人行对全国性银行的管理难以奏效,最终致使深圳在金融领域先行先试的功能大大弱化。前述深圳人行人士称,深圳人行一度以多渠道、多方式和人民银行总行、广州人行作过沟通,希望能将深圳人行升格,但均未果。 机会初来。2003年8月,在CEPA正式签订后,深圳人行派员参加了由深圳市政府组织领导的振兴深圳金融业研究课题组,并一道起草了《打造中国内地第三大金融中心》专题报告,提出了24条具体建议。其中的一条设想就是将深圳人行升格为“深圳特区分行”,该报告拟呈送中央有关部门。 升格机遇 “之所以能提出升格设想,是因为在专题报告起草期间的种种迹象表明,时机已经成熟。”深圳社科院的一位报告参与起草人称。 此时,广州人行的分拆方案已经厘定,即“一拆为一加四”,新增四个省级银监局,广东银监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银监局、海南银监局、深圳银监局,均为正局级。 而另一方面,深圳银监局直接由深圳人行划转组建,其局长和副局长则分别由深圳人行副行长于学军、副行长熊良俊担任,其下设处(室)人员亦直接由深圳人行划转。2003年10月15日,深圳银监局正式挂牌。 脱胎于己并高己半级的深圳银监局的设立让深圳人行看到了机遇。“这是深圳金融机构规格回升的重要迹象。”专题报告作出了如是判断,并继而设想将深圳人行升格为“深圳特区分行”。 更深层的背景是,2003年7月中旬,央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主要负责人应邀在京出席央行年中工作座谈会。据一位知情人士称,该次会议的核心内容就是讨论央行地方分支机构的调整问题。 专题报告于今年2月初完稿。定稿上报深圳市委、市政府审阅之际,正是央行转发中央编办批复之时。 据此次被升格的某省会中心支行的办公室的某人士介绍,2004年1月13日,中央编办下发《关于中国人民银行部分派出机构级别和领导职数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9号),同意人民银行提出的将郑州、石家庄、杭州、福州和深圳等五家中心支行级别从副局级调整为正局级,由央行直辖。2月16日,央行转发该份重要文件。 广州人行“瘦身” 经过此轮调整,广州人行管辖区域缩至除深圳外的广东省,另有广西、海南两省区。不仅管辖区域缩小,管辖业务更是大幅缩小。 在广西、海南两省区金融机构管理中,广州人行下属有两个省会中心支行,即南宁和海口中心支行。广州人行作为大区行成立之初,其职能主要分为执行货币政策、改善金融服务、金融监管等三方面。随后,央行总行明确规定,金融服务工作交由各省中心支行负责,国库经理、支付清算、现金发行和金融统计等业务亦实行属地管理,即由各省中心支行管理本省业务。 广东、广西、海南、深圳银监局成立后,广州人行的监管职能再次被剥离,仅剩下执行辖区货币政策。 而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等,其中,公开市场操作由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室进行,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则执行央行统一标准,分行没有变更权。于是,分行实际上只剩下再贴现业务,其规模大小取决于商业银行的需求,而此业务也基本上由所在省中心支行实际操作。 深圳人行人事教育处的员工表示,“升格后,目前的人事管理权仍归广州大区行,其他业务则多划归人总行。”另据了解,刚从济南分行“独立”出来的郑州中心支行,其人事和政工等事项也是归济南分行管理。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松奇教授甚至预言,“五中心支行升格可看作是撤销九大区行、恢复省行体制的前奏。” 那么,和广东经济发展不同步的广西、海南两省区何时恢复人民银行省行体制,或者说,广州人行继银监局分拆和深圳人行升格之后,是否还会再次“瘦身”呢?记者就此咨询央行办公厅,得到答复说,“改革仍在推进,但目前不便下定论,两三年时间差不多了。” 而另一个问题浮出水面。两度“瘦身”后,广州人行内部员工有了新的担忧,少数员工甚至产生了迷惘和失落的情绪,戏称自己“无所作为”、“无权作为”和“无力作为”。 “实际上,广州人行等大区行对商业银行仍有部分监管职能,和银监局的协调分工也是大问题,目前主要是主动适应新的工作方式和手段而已。”广州一位金融界人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