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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有“险”可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12:0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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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家政人员受益的是,这项保险由雇主购买

  本报讯 上海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已确定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政服务人员首次拥有了适合其特点的保险新品种。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消息说,即将施行的这一险种,是由中国平安财产
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推出的具有社会公益意义的商业保险,旨在化解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在家庭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的风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新推出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年保费为30元,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如从事家政服务的保姆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可获最高保险金额。发生意外伤害致残的,按照残疾程度进行理赔。残疾程度分七级,不同伤残等级的赔付金额分别为:一级10万元,二级7.5万元,三级5万元,四级3万元,五级2万元,六级1.5万元,七级1万元。发生意外伤害但无致残的,可获最高保险金额为1万元的医疗保险金。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金之和不超过保险单所约定的最高赔偿额。

  令家政服务人员受益的是,这项保险规定由雇主购买。

  (姜微 高路)(晓健/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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