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手遏制地区封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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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11:35 扬子晚报 | |||||||||
近日,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属于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清理。 据了解,目前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的问题严重,已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主要
《通知》要求,清理工作要以《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为依据,对主要内容违背规定的,予以废止;个别条款违背的,予以修改。在清理工作中发现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存在违反国务院规定的,分别按法定程序予以清理。朱菲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