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标暂停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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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10:1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通讯员张金)国家标准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清理。从即日起,国家标准委暂停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同时暂停计划项目的审批。 通知同时指出,对于急需的标准,可通过快速通道另行处理。此外,清理范围也较从前有所调整。此前通知中规定的清理范围为2004年3月底前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但是,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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