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岁宝(600864)提前还贷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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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6: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止2004年5月31日,大股东哈尔滨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已自动全部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还款义务。为了降低资金成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于2004年6月10日分别向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先锋支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