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测绘(600700)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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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6:2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现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陕执一民字第021-3号),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为西安民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案执行过程中,农行西大街支行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公司房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了本公司位于西安市南新街28号的房产(详见200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2001、2002年度报告)。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该项本公司位于西安市南新街28号的房产仍在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控制下(详见2004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2002年度报告),应由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处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4陕执一民字第0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撤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陕执一民字第021-1号民事裁定书对本公司位于西安市南新街28号房产的查封措施; 2、依法中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陕经一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2000)陕执经再字第16号《债权凭证》[(2004)陕执一民字第021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