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实业(600393)对外担保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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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6: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25,913,100元,累计担保数量人民币25,913,100元 反担保: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因本次抵押担保所导致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之控股母公司广东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4年6月23日与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借款人民币120,000,000元提供担保,本公司提供担保部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913,100元。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担保事项已经2004年6月1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保证合同在完善法定抵押登记手续后正式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开发位于广州市东山区大沙北地段“东山水恋居”项目的合作公司,本公司与该公司无股权关系。该公司注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路白云高尔夫花园丽云街9号103;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法定代表人:韩曙光;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贰级)。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信息服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至200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27,746,053。23元,负债总额145,758,756。67元,净资产181,987,296。56元,净利润16,378,131。3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本公司以与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位于广州市东山区大沙北地段“东山水恋居”项目中的部分物业,包括:东山水恋居二层商场787m2,抵押作价9,522,700元;东山水恋居三层商场803m2,抵押作价7,066,400元;东山水恋居负一层商场432m2,抵押作价5,616,000元;东山水恋居地下二层车位36个653m2,抵押作价3,708,000元作为抵押物为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00,000元借款中的25,913,100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913,100元,担保期限为两年。 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因本次抵押担保所导致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之控股母公司广东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荣星公司履行有关义务或责任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与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位于广州市东山区大沙北地段“东山水恋居”项目,其中属本公司分成的部分物业,本公司已委托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代销款项荣星公司已全额付清给本公司,本公司在该项目的权益已全部实现。目前上述物业尚在本公司名下,荣星公司要以上述物业申请抵押贷款,必须是以本公司的名义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 鉴于上述原因,本董事会认为:该项担保本公司需承担的风险较小,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其承诺为本公司因本次抵押担保所导致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控股母公司广东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够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上述担保在内,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913,100元,未有逾期担保。六、备查文件 1、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3、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截至2004年3月31日审计报告; 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荣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方圆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的《抵押担保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4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