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完税凭证遗失可补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6: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董天刚)记者昨日从税务部门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规定,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的,可以向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天堂II初章 战乱魅影
抢注旺铺得超值礼物 新浪免费邮箱升到30兆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小浪底库区游船沉没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李长春出访亚欧四国
韦尔奇对话中国企业家
大学生卷入非法传销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