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业初试混业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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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4:26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袁满身份模糊的金融控股公司即将得到特殊礼遇,一份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起草的合作监管《备忘录》将在下周发布。 “文件本身虽然不是法律,但却具有相当大的法律文书效力。”昨天,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备忘录》将在三家监管机构各自的官方网站上同时发布,披露诸多细则。
《备忘录》将确立“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监管制度”,对金融控股公司,将按照业务性质实施分业监管,而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集团公司则依据其主要业务性质,归属相应的监管机构。 上述人士举例说:“比如像平安集团,主要业务性质是保险,就由保监会牵头监管;中信集团,主要业务是银行,就由银监会牵头监管。” 这实际上是监管层对金融控股公司身份的直接确认,也是未来金融混业经营的先期探索。 现实中,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版图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控股公司改写。最近一次的大动作是,平安保险获得国务院特批,首家以金融集团的名义在香港整体上市。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则指出,如果包括已控股一个金融企业正准备控股更多金融机构的这类集团公司,那么,估计全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不下二三百家。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曾呼吁,金融控股公司是中国金融业走向“综合经营”的现实选择,因此须尽快把相关立法提上日程。 当前,我国出现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由政策性或历史性原因形成的、由金融机构控股的公司,如建设银行控股了中金公司,以及中信、平安、光大等;另一类是工商企业集团借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制等参股金融机构而形成的金融集团,如海尔、新希望、东方、山东电力集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