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注册有了四项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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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4:02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傅春荣北京报道】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从2004年7月1日开始,我国企业登记注册将要遵循《企业登记程序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等四项新的规定。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申请企业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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