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新闻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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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3:57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记者 李忠峰 近年来全国每年发生的各类事故都在100万起左右,死亡人数近14万人。其中,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平均3天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平均30天一起。目前还有23%的地市、33%的县区没有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我国每年仅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在1000亿元以上,加上间接损失则高达2000多亿元,约占GDP的2
最近,两项以安全为主题的全国性活动格外引人注目。 6月1日,第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始。今年活动的主题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有关负责人称今年活动的目的之一是营造日益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6月20日,国家七部委联合发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公路超限运输正式开始,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这两则消息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生产安全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孙华山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故,充分说明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 安全事故猛于虎 近几年,媒体对各地发生的各类恶性安全事故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煤矿矿难、集体中毒、客车翻坠山涧……一则则消息公诸于众,噩耗像一个个血淋淋的惊叹号在人们心间炸响,触目惊心。 6月19日,记者在国家安监局获得的最新数据及分析资料表明,截至4月30日,今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14617起,死亡41393人。从这份资料可以看到,虽然整治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和总死亡人数仍然很大;从区域上看,中南地区、西南地区和经济较发达地区事故多发;从行业上看,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火灾事故多发;此外,重特大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今年以来,我国公共安全领域重特大事故比较多,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来,重庆、北京等地连续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数十人死亡,数百人中毒、受伤,十几万人紧急疏散,社会影响很大。 据国家安监局统计,近年来全国每年发生的各类事故都在100万起左右,死亡人数近14万人。其中,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平均3天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平均30天一起。事故主要集中在煤矿、道路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等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发生的事故和死亡人数均占全国总数的70%左右;职业危害相当突出,据统计,我国尘肺病总人数高达55万人,每年新发尘肺病患者约1万例以上,全国有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达2500万人以上。 我国每年仅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在1000亿元以上,加上间接损失则高达2000多亿元,约占GDP的2.5%。 安全生产不仅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成直接的损失,而且给受害者及其家庭的巨大心理创伤更是难以估量。 责任事故仍居多 频发的事故一次又一次吸引了人们关切的目光,人们除了看到遇难者亲人的悲痛外,总是看到各级领导及安监部门官员们忙碌的身影。 国家安监局政策法规司宣传处的同志告诉记者,这几年国家把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再重拳出击。2000年组建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1年又组建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之后,又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行使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能;2002年6月底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针对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每年6月份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等等。 虽然作了重大努力,然而安全事故依然频繁发生。 国家安监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黄毅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了安全事故之所以频繁发生的原因。他认为,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倾向,还没有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要求,把安全生产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同步实施。 二是企业安全责任主体不到位。对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制度,普遍落实不到位,特别在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建章立制等方面,差距很大。 三是“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的负责人,抓安全工作的责任心不强,作风浮漂,敷衍了事,做表面文章,工作不到位,致使一些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各项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 四是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几经变革,从国家层面来讲,正在逐步理顺。但从全国来看,还不健全。目前全国还有23%的地市、33%的县区没有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即便已经建立机构的地区,也存在着设置不规范、力量不足、权威性不够等问题。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还没有建立,多数地区的应急预案难以落实。 加大监察是关键 一位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讲,日常安全执法检查的虚置及地方保护主义的猖獗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在安全生产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少,有关日常安全检查的部门也在强化之列,可是现实当中一些地方的安全执法部门却成了走过场的机构,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或敷衍了事。这些执法部门之所以敢在法律面前打折扣,不是由于自己搞权钱交易,从中获取好处,就是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目的。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硕士王恩创说,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特大安全事故无一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也就是说,没有一起是不可抗拒的,一句话,这些责任事故都是官僚主义惹的祸。官僚主义的“症状”是漠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只想着要政绩,要自己的乌纱帽,对安全生产存有侥幸心理。 他认为,安全事故的根本好转要取决于整个社会经济、政治的进步。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张治峰认为,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强化专门机构的日常监察工作。各安全监察机构必须要有权,尤其是对不安全的事故隐患的处罚权。同时还要担当责任,失职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近年来,煤炭工业、交通运输业等高速发展、西部大开发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战略的实施、数千万农民工进入劳动力市场,使安全生产形势面临更大压力;经济全球化带来发达国家向我国转移“高风险产业”,同时国内出现城镇向农村、国有企业向乡镇企业、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的“风险转嫁”等现象,安全生产形势将更加严峻。怎样遏制各种恶性安全责任事故,把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这是一个迫在眉睫的大问题。 《市场报》 (2004年06月25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