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发布“中小板”诚信建设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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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3:20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冯飞)为了加强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完善证券市场诚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板块规范发展,深交所日前发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诚信建设指引》(详见第6版)。《指引》指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指引》除了较主板增加了一些特殊规定,同时为中小企业板块下一步的管
《指引》中除了强制性条款外,还增加了一些鼓励性条款,体现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利的一些具体举措。如上市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成员中由单一或者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半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可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可选举一定比例的由中小股东提名的董事进入董事会,并可规定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由中小股东提名的候选人担任;上市公司应当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可以采取现场表决、通讯表决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表决形式,广泛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