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众董事称“不知情”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3:20 证券时报 |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新疆屯河众董事称“不知情” 本报讯新疆屯河(600737)公告称,公司在以往的经营中存在未及时披露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未履行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公司及董事会成员将以此为鉴,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并向全体投资者郑重道歉。
而公司董事王毅民、刘国山、郭立群、王德乐、刘建新、孙力生、独立董事魏杰、罗云波、郭春亮、牛新华及原董事高蕴健、刘涛声明:“对上述未能进行信息披露事项,没有上董事会进行讨论,本人并不知情。”(海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