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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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 01:21 北京娱乐信报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该意见稿共28条,其中第五条明确了12种不得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财产,大都是单位和个人家庭生产、生活必需的基本财产。 这一意见稿中表达出来的信息是非常令人振奋的,公民的财产权受到法律越来越严格的保护。例如,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其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不能被查封、扣押和冻结的。这
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最深厚的基础在于财产权是否得到完整的保护。18世纪英国首相威廉·皮特在一次议会演讲中说:穷人的寒舍再破也是属于他的财产,在这一寒舍中,他可以对抗国王的权力;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军队不能进”。另外一个与国王有关的故事也说明了对于财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毛泽东的老师杨昌济早年游学欧洲,曾为一个真实的故事所感动——德皇为扩建皇宫,随意毁掉一平民的地产。于是平民上告法庭,法庭依法做出裁决:德皇应退还平民的地产,并给予赔偿。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笔者在1996年10月参观德国波茨坦的无忧宫时,站在故事的发生地亲自听导游讲述了这一故事。德皇威廉一世在修建完无忧宫后,发现在无忧宫的西北角有一个水磨坊的风车挡住了无忧宫西望的视线。德皇让侍从去与磨坊主交涉,付他一笔钱,让他拆掉磨坊。磨坊主不肯,他说,这是祖业,不能拆。德皇一怒之下,让人把磨坊拆了。磨坊主并不恼怒,他想,皇帝也是人,也得遵守法律。他便把德皇告上了法庭,法庭做出了判决,德皇必须完整地重建磨坊。磨坊于是重建起来。多年之后,磨坊主去世了,他的儿子由于经营不善,濒于破产。无奈之下,他决定把磨坊卖给德皇的儿子威廉二世。他于是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把磨坊的情况与他们父辈的恩恩怨怨详细地讲了一遍。威廉二世收到信后,给磨坊主的儿子回了一封信,他说:“亲爱的邻居,磨坊无论如何也不能卖掉,它不仅是你的祖业,而且象征着德国法律的公正。现送上5000马克作为维修费,望能使磨坊得到保护。”于是这座磨坊保留至今,并且成为一个著名的景点。如果国王的权力不受制约的话,磨坊主的财产权就难以得到保护,那么,这一景点早就不复存在了。 可以说,财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安排对国家长期经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国家要想保持长期的经济增长,除了技术创新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要设计出一整套财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与其他制度安排。不仅如此,财产权还是个人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对财产权的保护就是对个人自由的保护。美国学者理查德·派普斯在其1999年出版的《财产与自由》一书中讲:“俄罗斯的经历说明了,自由不能够通过立法得到:它必须是伴随着财产和法律逐渐形成的。因为,虽然攫取的欲望是天生的,但尊重他人的财产——还有自由——的观念则不是。这种观念必须通过教化的手段让人们接受,直到它深深融入人的天性之中,能够自行粉碎所有对之进行破坏的意图和行径为止。”可以说,学会尊重、保护和扩展财产权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我们的法律正在向这一目标努力,这也是中国发展的强大动力所在。 辛向阳/文 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