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政令遭遇“潜规则” 政令通告如同游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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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9:5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冯树盛 阜阳奶粉事件又有续闻。工商所正副所长被撤职之后,“名亡实存”,工资照领,待遇不变(据新华社6月22日电)。 此事令人惊诧!惊诧在于:政令通告如同游戏,处理决定“上报国务院”是为了“
如果这种拙劣的举动是一个人所为,或许可视为这个人的狡猾。但当这件事是由一群人来完成的时候,显然就非一般的道德问题,而是某种“潜规则”在起作用了。据说,县局领导宣布处理决定时解释,处理他们是为了应付上级,不这样处理,县领导就会被处分,并承诺处理决定不上传,不下达,“你们上你们的班,执你们的法”。太和县局领导的做法,可谓用心良苦。本来公开的政令,变成了“你知我知,天知地知”,不是“潜规则”是什么? 任何一种“潜规则”的背后,都是利益在作怪。正如俗话所说,“无利不起早”所表达的一样。太和县局和处理的工商所所长之间是否有攻守同盟,是否同穿一条裤子,我们尚不得而知。但他们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似乎初见端倪。他们之间达成了“利益的均衡”,大家都有好处,不这么做,谁的利益都受损,如果用一个经济学术语来说,他们达成了“帕累托最优”了,而要做到这个“最优点”,不经过充分沟通,显然也是无法企及的。 这帮人的“个人利益最大化”是实现了,但他们牺牲的是国家的信用和政府的公信力,这后者他们似乎也就不管那么多了,因为政府信用的改善并没有给他们个人或者小团体带来直接的收益。他们忘了;他们是国家公务员;他们忘了,他们的行为代表官德———社会公德的示范;他们忘了,他们的行为违背了公务员管理条例;他们甚至忘了,他们违背了法律,违背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他们蜕变成一群追利逐臭之徒。 当追利逐臭者手握公权力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寻找机会为了一己之私,损害公共利益,为患百姓。那么,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做到的,一是依法处理他们,让他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责任;二是完善监督,加强监督体系。好的制度可以让人无法恣意横行,好的制度还可以提升公务员的道德水准。从“兽性”到“人性”,再到“神性”,我们需要的,就是一套好的制度来规范。 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我还想到政府问责制度。既然撤了职的官员可以不下台,那么,引咎辞职者、被责令辞职者,会不会从换个地方又是去当他的官?他们的下落,往往是坊间议论所感兴趣的,他们到哪里去,去做什么,实际上也是对处理结果的必然延续,是体现制度的良好目标,还是颠覆处理的初衷,都是值得深思的。 被撤职者班照上钱照拿,让我们在痛恨之余,思考良多。(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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