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手遏制地区封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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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9:00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朱菲娜6月23日北京报道 近日,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属于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它相关文件进行清理。 此次清理的重点是:直接限制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限制本地产品和服务
据了解,目前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的问题严重,已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的主要障碍。一些地方政府不惜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的、甚至法律的手段,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保护本地市场和企业。去年8月份,商务部对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进行调研的结果显示,有20个省市均有产品或服务遭受地区封锁的侵害,有的还十分严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近4000家企业的问卷调查,2/3的企业认为地方保护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影响。 《通知》要求,清理工作要以《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为依据,对主要内容违背规定的,予以废止;个别条款违背的,予以修改。在清理工作中发现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存在违反国务院规定的,分别按法定程序予以清理。 《通知》还要求,省级人民政府商务、法制、监察等部门要成立清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清理工作,督促检查地(市)、县(市)及省级各有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地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成立联合督察组,对清理工作进行督察。清理工作计划明年元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