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管理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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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7:38 深圳商报 | |||||||||
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管理办法出台 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 【本报讯】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昨日刊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联合公告。公告称,为了规范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办法》规定,次级债券可以计入附属资本,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 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需要,国务院已原则同意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通过发行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 由于次级债券可计入银行附属资本,并且相对于发行股票补充资本的方式来说,发行次级债程序相对简单、周期短,是一种快捷、可持续的补充资本金的方式,因此,在全球范围内其发行规模不断扩大。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