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600287)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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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6: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6月22日在南京市建邺路98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白金良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指定监事曹怀娥女士代为行使监事会主席职责,并委托曹怀娥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曹怀娥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本决议将提交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ОО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