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600116)公司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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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6: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4年6月22日接重庆市万州区物价局万州价商[2004]61号文“关于调整万州地方电网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为解决地方电网建设与改造还本付息、煤炭价格上涨及国家电网与地方电网电价统一等问题,遵照重庆物价局渝价(2004)380号文关于“万州区此次同步执行重庆市电力公司销售电价”之规定,对本公司用户的销售电价,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农业排灌及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外,平均每千瓦时提高3。3分,其中含不计入本公司销售收入的二期农网建设与改造重庆市均摊还本付息每千瓦时加价的0。94分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