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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民丰(600781)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 06: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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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6月23日在上海市延安西路396号(上海美丽园龙都大酒店)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共计14人,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为108,934,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4%,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关永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审议和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04年预算报告议案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2年年报披露的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59,129,445。80元,2003年度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调整是:-1,360,796。43元,加:本年合并净利润是2,059,580。24元,其他转入是:4,756,651。26元,2003年期末余额为-153,674,010。73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公司申请5000万元额度借款转期的议案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上海民丰印染有限公司转期借款25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预案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1)选举刘祥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吴永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陈居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关永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李勤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6)选举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7)选举刘立氵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8)选举叶大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9)选举蔡鸿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选举姚利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选举何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另外一名杨靖小姐为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为监事,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选举徐承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简再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关于提请续聘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108,933,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0%;弃权1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理人代表股份的0。000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由通力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200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民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3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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